三春丁火总论
正月丁火,甲木当权,乃为母旺,非庚不能劈甲,何以引丁,先庚次壬。
丁火不离甲木,无甲则丁火无所附晒,甲木不离庚金,非庚劈甲,不能引丁,(木火不灵活)正月寅宫自有甲木,故先庚,然亦不可无水,无水木火太炎,气不中和,故以庚壬财官为用。
二月因湿乙伤丁,非庚不能扫乙,非甲不能引丁,先庚后甲。
二月木旺火塞,必须用财破印,丁火必须甲木,方成有焰之火,乙木卉草,引火不燃,故云湿乙,用庚去乙,用甲引丁,庚甲并用以取贵。
庚甲两透,科甲有准,庚透甲藏,贡监生员,甲透庚藏,异路功名,有庚无甲者,清雅能士,有甲无庚者,常人也,印旺煞高者主大贵。
三月戊土司令,泄弱丁气,先用甲木引丁制戊,次看庚金。
三月鼓雨之前,与二月一理共推,鼓雨之后,土旺用事,当以甲木破土为先,次用庚金劈甲引丁为佐,且可泄旺土之气也。
甲庚两透,科甲有准,合此不验,风土之薄也,或一藏一透,亦主儒,缺一便是常人,甲庚并用,月令伤官生财为格,甲木破土引丁为用,无甲,丁不生旺,无庚,局势不灵,故二者不可缺一也。
三夏丁火总论
四月火气乘旺,虽取甲引丁,必须庚金制甲,有庚有甲,方云木火通明,甲多又取庚为先,但四柱忌见癸水,有水必滞庚湿甲,并伤丁火,故以癸为病。
五月丁火时逢建禄,不得轻用甲木,遇干透隔位之壬,不贪丁膈,忠而且孝。
丁火不离甲木,因其本性衰竭也,生於五月,火旺秉令,不发轻用甲木,壬水隔位不合,则官星之用显,丁火输情向合,倾向於官,滴天髓云:合壬而忠,此之谓也,凡用官者,大都居辅佐之位,任付托之重,忠於职守,此用神之见於性情者也。
六月丁火,阴柔日弱,又值三伏生寒,丁弱极矣,专用甲木,壬水次之。
夏至之后,火气已竭,盛极将衰,为丁火之本质,至六月气势发泄已尽,强弩之末,若生在大暑后,金水进气,三伏生寒,土旺泄丁,非用甲木生助,不能向荣,特火土炎燥,无水润泽,木气乾枯,或反焚木,故以壬水为佐。
三秋丁火总论
三秋丁火,阴柔退气,专用甲木,金虽乘旺司权,无伤丁之理,仍取庚劈甲,为引火之物,又借丙暖金晒甲,不畏丙势夺丁,凡两丙夹丁者,夏月忌之,余月不忌,但此格幼年困厄刑克,中年可主富贵,必支见水制丙方妙。
七八月无甲木,乙亦姑用,名枯草引灯,却不离丙晒也,九月专用甲庚,总之甲不离庚,乙不离丙,其理极明,当细参之,或见甲,又透庚丙,科甲有准,即风土不及,定居选拔,无甲用乙者,富贵皆小,且富而不贵者多,即不富,亦衣食充足。
或九月一派戊土,泄丁火之气,但有戊无壬,不见甲木,为伤官伤尽,富贵非凡,非寻常可比,或有甲透,为文当清贵运入东方,秋闱可夺,用甲者,庚不可少,水妻木子。
三冬丁火总论
三冬丁火微寒,专用甲庚,庚乃甲之良友,用甲木、庚不可少,无庚不能劈甲,无甲何以引丁,难云木火通明,冬丁有甲,虽水多金多,可称上格,得庚透天干,科甲有准,即非科甲,亦儒雅风流,见己则否,己多合甲,便是常人。
总之三冬丁火,甲木为尊,庚金为佐,戊癸权宜酌用可也,用甲者,水妻木子,妻贤子肖,三冬丁火,以庚劈甲引丁为正用,故妻贤子肖,水旺用戊,火旺用水,皆为去病之药,有病则用之,随宜酌用,无定法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