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春癸水总论
正月癸水,值三阳之候,为雨露之精,雨露之性至弱,专取辛金发源,次取丙火照暖,名阴阳和合,万物发生。
癸为衰竭之水,时至寅月病位,本性既弱,又值休囚,故先取辛金发源,次取丙火调候,看法与正月壬水相同,而辛与隔位不合,各得其用为美。
得辛丙两透,科甲富贵非常,盖癸为雨露,能成亥子江河也。
癸水如雨露,亥子如江湖,有辛金发其源,涓涓不绝,乃成江河,勿以质柔气弱而忽之,丙为寅宫长生之火,值三阳开泰之候,配合得当,阴阳和谐,真神得用,故富贵非常也,(合於需要为真神,时值当旺为司令,即合需要,又值当旺,必然富贵)。
二月癸水,不刚不柔,但因乙木司令,泄弱无神,专用庚金为妙,辛金佐之。
癸水至二月死地,休囚之极,加以乙木司令,泄弱元神,故专用庚辛破木而发水源,庚辛并用者,恐乙庚相合,更佐之以辛也。
庚辛俱透,无丁出干者,科甲富贵,无庚辛贫贱常人,或庚透辛藏,异途位高,辛透庚藏,生员禀贡,庚辛两藏,富中取贵,异途显达,刀笔名高。
三月癸水,要分清明鼓雨,清明后火气未炽,专用丙火,名阴阳承蔼,鼓雨后虽用丙火,还宜辛金佐之,富贵,次看何神高透无伤,便可定科甲大小,如辛卯、壬辰、癸未、丙辰,生上半月,专用丙,故作朝廷卿士,若生下半月,丙虽不可少,然必须庚金蓄源,又须无伤,方主富贵,上半月木妻火子。
三夏癸水总论
四月癸水,喜见辛母,无辛,庚亦可用,但不自然。
四月火土两旺,癸水临於绝地,非印劫生助,不足以自存,辛金,癸水,之母也,庚辛之用相同,但阴生阴,阳生阳,为出於自然也。
如辛出干,四柱又无午丁,加以壬透,富贵极品,若有丁藏破格,贫苦常人,见壬贫不太甚,辛藏无丁,贡监衣衿,或见癸制丁,衣禄充足,但有刑妻之祸,择配须硬命者吉。
此言用辛金,忌丁火伤用,时值火旺,即使辛金出干,丁火藏午,亦被销熔,必以壬癸为救,但壬见丁相合,即使不化,总嫌有情,聊胜於无制,故云贫不太甚,见癸制丁,病药相当,但丁为财,妻财被劫,不免刑妻,择金水旺者相配为吉。
五月癸水,至弱无根,本喜庚辛为生身之本,乃丁火司权,庚辛虽能滋癸,而不能与丁为敌,反怯丁也,须用比肩劫财,方得庚辛妙用。
五月火土当旺,癸水弱极,务须印劫并见,用水制火护金,用金化土生水,互相救护,方得其用,与四月同,需要迫切,庚辛无分先后,但辛壬出干,防丙丁化合为病耳。
如庚辛两透,壬癸出干,定主钟鼎名家,身伴君王,或金透,支成申子,禀贡衣衿,无水出干,惟支见一水,虽透庚辛,不过钜富,故曰:水源会夏天,贵轻富自然,又曰:金水会夏天,富贵自天来,运行火土地,名利总无边。
六月癸水,作两节推,上半月庚辛无气,下半月庚辛有气,凡六癸日,人多推此月不验,何也,?不知未中有乙,与己同宫,欲破不破,癸水不能从煞,专用庚辛为主,上半月虽有庚出干,却金畏火炎,须有比劫助金,方许科甲富贵,无比劫常人,至下半月,庚辛有气,即无比劫不忌,有丁见庚辛透者,便推富贵,然亦忌丁透与在未者,皆不秀也。
三秋癸水总论
七月癸水,正母旺子相之时,癸虽死申,然申中有庚,名绝处逢生,弱中变强,即如以癸作用,运行申酉地,不死,盖庚旺故也,庚金秉令刚顽,必取丁火为用,以制多金,生旺死绝十二宫,专论五行,不论十干,木火阳也,金水,阴也,故云阴死阳生,阳死阴生,非所以论十干之阴阳也,水生於申,不论壬癸,以癸作用,运行申酉地不死,即其明证,(说详子平粹言),申宫水之生地,壬水长生,即是癸水长生,母旺子相,不旺自旺,水旺则不劳印生,月令庚金临官,刚锐之气,非取丁火制金不可,用丁火不能无甲为佐也。
八月酉辛虚灵,非顽金可比,正金白水清之时,取辛为用,丙火佐之,名水暖金温。
癸水清润,辛金虚灵,金白水清,相得益彰,丙火为佐,调候之意也。
如丙辛隔位同透,主科甲有准,即风土不及,亦不失异途封职,或丙透辛藏,不过贡监衣衿。
丙辛并用,蕞忌合化,两失其用,故透干必须隔位,或一透一藏,此为财印并用之要诀。
或柱中戊己太多,塞水埋金,定是平常人。
癸水见壬水同透,则用官煞,否则,无用戊己之法,清灵之气,不宜克抑,总之,食伤财重则用印,印重则用食伤与财。
九月戊土司权,癸水失令无根,专用辛金,(发水源),次用癸甲,(癸水滋甲制戊),有辛,水乃得母,有癸,木乃有根。
癸水清润之体,不宜戊土克制,见戊,宜甲木为救,然九月戊土司权,癸水失令,甲木亦枯,用辛生癸,更须癸水滋甲,(比肩生伤官),方能制戊之功,主要之用,在於辛金发水源,时值土旺,甲木为不可缺之辅佐也。
三冬癸水总论
十月癸水,蕞忌支成木局,泄散元神,故旺中有弱,专用庚辛生发。
十一月癸水,严寒冰冻,癸禄庚死,金水无交欢之象,专用丙火解冻,不致变雨为雪,结露为霜,方用辛金滋扶,然无丙火,辛亦不妙,如丙透辛透,金温水暖,两两相生,科甲显宦,此理至验。
十二月癸水,落地成冰,万物不能舒泰,专用丙火解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