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冲破害是八字中的大忌,尤其在八字中不常见。刑冲破害意思是指一种刑克命主的凶性。八字五行喜刑克泄、喜克伤官、忌冲克,刑就是要冲克这种命格。如:辛亥年,壬子月等,辛金与壬水相克力强,壬水又有根在癸水之上,辛金为木之母,生出辛为癸的子女。但是在辛金之上加有壬水来克己土,之上加有子水来克庚金,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刑冲破害的局面。如果流年或者大运是乙木与丙火相生,则可以冲克这种刑与庚之间的关系了。而如果流年、大运是庚金与辛相生(也可冲冲克己土),或者是流年、大运是乙木与丙火相生(也可冲冲克辛金与壬水)这种刑冲破害的格局的话,就会造成了命主一种克泄关系或者克伤关系。
1、刑破不能以日干的一个字来论,如:
乙亥,丙子;乙丑,甲寅。戊戌,壬子。己巳。辛丑,壬子月等。
2、刑破是可以有两个方面来理解,一是代表命主与人相处会不愉快,二是代表人的行为会不自觉地违背命主。
而在八字中,刑破的含义主要是表现在与人相处的时候,会对人产生伤害,如果命主命局中没有其它的克泄关系,那么会给对方造成很大的伤害。比如,你在工作中与同事有矛盾,那么就可能会导致同事之间的感情不和;当你在朋友间不小心得罪了一个人时,则可能会使他对你心怀怨恨。还有命主与另一个命格朋友关系不好,是因为这个人在工作上经常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压力、或者是他的行为让人感觉不舒服。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就是与你相识不久的朋友或熟人发生了矛盾。
3、从刑冲破害的两个方面来看,一个人如果命主气运旺又遇有旺相的贵人或贵人星,则命主性格较为温和;
如果命主气运偏弱,而遇有泄相的贵人或命主气运太弱,则命主性格易怒;如果命主气运弱又遇上旺相的贵人或命主气运强旺时,那么命主性格一般都比较刚强。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,命局中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生克之物冲克、破坏命宫日主旺相之气运,则其性格容易暴躁、易怒;命主个性也容易冲动。所以说,不管是从什么方面来看,八字中刑冲破害也是一种不可犯的大忌。八字中克泄之物蕞多的就是官杀星了,而官杀星又蕞忌冲克与破坏。正所谓“十恶不干八字先干为吉”就说明这个道理了。
4、如果从刑冲破害的两个方面来看的话,一个命主气运旺而又遇有旺相的贵人或贵人星(以日干而言),命主性格比较温和;
而遇到其他相冲相破的贵人星(以日干而言),命主性格就会变得比较暴躁。如果再加上流年、大运是乙木或丙火,命主性格则更加暴躁;如果流年、大运乙木、丙火,命主气运又是较好的话,也会形成一种刑冲破害的局面。这都是一种克泄自己的现象。
"八字"也叫四柱 (年柱、月柱、日柱、时柱),每柱两个字,上为天干(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),下为地支(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),正好八个字,所以称为"八字",因其原理基于与阴阳五行所以和"紫薇斗数"等统称"五行术"。 相传在黄帝时期,即由天皇氏制干支,伏羲氏作甲历,创建了中国的历法(现在的太阴历)。从黄帝纪元起,到现在已历七十八个花甲。一个花甲六十年,由天干、地支依序排列循环组合而成。
五格指的是姓名学中天格、地格、人格、总格、外格。 五格剖象法是目前较有影响的一种取名法。最初在公元1918年初,由日本人熊崎健翁开创,因此五格剖象法也称作"熊崎氏姓名学",其核心就是将人的姓名按五格剖象法来解释。 所谓五格剖象法就是根据《易经》的"象""数"理论,依据姓名的笔画数和一定的规律建立起的五格数理关系,并运用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,推算人生各方面运势的一种简易方法。对于姓名学的内容,要用辩证的眼光去看,给后代、子女取名时不妨参考;如果自己目前的姓名数理配置不理想,也没有必要去改户口本上的名字,可以用笔名、常用名去补救,原著上说,最常写、常用的名字对自己人生运势的暗示力最大。
五格计算方法: 1、天格:复姓,合计姓氏之笔画;单姓,再加假添一数。如司马光,司马是复姓,天格是5+10=15;李刚,李是单姓,天格是7+1=8。天格乃祖先留下来的,其数理对人影响不大。 2、人格,又称"主运",是整个姓名的中心点,人一生的命运,均由此人格推断。其构成是姓氏最下字与名字最上字笔画数之和。如:刘江,人格数是15+7=22。司马懿,人格数是10+22=32。 3、地格:由名字全部笔画数构成,称为"前运",主管人中年以前的活动力。如是单字名,再加假添一数。如司马懿,地格数是22+1=23。刘江海,地格数是7+11=18。 4、总格:合计姓与名的总笔画数,主中年至晚年的命运,又称"后运"。如司马懿,总格数是5+10+22=37。刘江海,总格数是15+7+11=33。 5、外格:总格笔画数减去人格笔画数,如是单字名或单姓,再加假添一数。主管命运之灵力。如司马懿,外格数是37-32+1=6。刘江海,外格数是33-22+1=12。